我无法联系到供应商,该如何是好?
您无法联系到供应商时,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依据可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2013年修正)第三十九条规定,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,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、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、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、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。您作为与供应商存在交易关系的主体,若因供应商失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属于上述“权益争议”范畴:若您是消费者,可直接适用该条款;若您是企业,虽不直接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但《民法典》合同编也规定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,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。因此,您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,在联系无果后选择投诉或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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