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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班回家路上,在单位门口摔倒扭伤

发布时间:2026-06-09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您提出的“下班回家路上,在单位门口摔倒扭伤是否算工伤”的问题,我们先给出最直接的答案。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,核心在于是否符合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”或“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”。1.若摔倒扭伤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:此时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“上下班途中”的工伤认定条件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2.若摔倒扭伤是因地面湿滑、自身不慎等非交通事故原因导致:此时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,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。3.若您在单位门口摔倒前正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(如搬运工作物品、关闭办公设备等):此时属于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”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针对您提出的“下班回家路上,在单位门口摔倒扭伤是否算工伤”的问题,我们先给出最直接的答案。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,核心在于是否符合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”或“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”。1.若摔倒扭伤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:此时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“上下班途中”的工伤认定条件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2.若摔倒扭伤是因地面湿滑、自身不慎等非交通事故原因导致:此时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,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。3.若您在单位门口摔倒前正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(如搬运工作物品、关闭办公设备等):此时属于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”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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